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昆明市2020年安全用药月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将围绕10项重点活动展开。
举行“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药品安全论坛。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点举行全市“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第十七届昆明家庭小药箱清理活动,邀请政府部门、学术机构、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参加,阐释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和药品监管中的重要举措,增强互动交流,共同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
开展“安全用药战疫同行”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启动应急审批、开展检查检验、督导检查药械质量安全,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械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的药品监管故事、药品监督身影,呈现战疫中的药监担当,检查员队伍守岗尽责,切实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自10月中上旬起,以短视频、专栏文章、H5等形式预热发布宣传报道,为“安全用药月”的开展大力营造正面宣传氛围。
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集中宣贯药品监管法规制度,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进行宣传解读,使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奠定基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五年来,药品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能,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举措和成效。
组织参与第九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各地要广泛动员本单位人员、检验检测机构、涉药涉械涉妆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参与第九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以“药葫芦娃”官方微信为主要竞赛平台,采用团战闯关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寓教于乐,精准传播防疫药械、疫苗研发及使用知识、家庭用药等安全用药知识。
举办“中国药师周”系列科普公益活动。在11月“中国药师周”期间,开展第三届药学科技传播论坛、“药师您好”安全用药科普文艺作品展示、“科海扬帆梦想启航”科普进校园活动等科普活动。培育安全用药科普志愿队伍,培养药学科普作品创作人才,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具体要求,不断繁荣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创作,丰富科普宣传资源积累。
举办2020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举办益老益小“药”知道论坛,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围绕老年和儿童特殊群体的药品安全现状和科普干预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促进特殊人群的安全用药科学素质提升,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带动全社会关注老年和儿童的药品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到药品安全监管当中,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开展“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科研单位药学从业人员为重点,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荐。全市向省局报送2名执业药师,报送材料包含个人情况介绍、工作经验交流报告(2500-3500字)、视频(3-5分钟)、工作照(3-5张)。各地要充分借助当地主流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宣传好本地“最美药师”故事,展示执业药师优秀事迹,树立执业药师良好形象。根据活动实际需要,活动周期为一年。
积极推广“安全用药大家谈”微视频。安全用药月期间,国家药监局将启动“安全用药大家谈”系列微视频的录制和推广,邀请监管部门、执业药师、临床专家、业内学者等从读懂药品说明书、正确认识药物、药品剂型选择、如何合理用药等各方面对安全用药知识进行讲解,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渠道向公众传播,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更好地推动合理用药目标的实现。各地要积极转载、推广相关微视频。
积极参与药品安全公众认知与满意情况调查。积极组织参与药品安全公众认知与满意情况调查项目。国家药监局将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调研方法与内容,以“食事药闻”APP用户为基础组织开展系统调研,并分析调研结果,撰写全国药品安全公众认知与满意情况白皮书。以期更好地了解公众对于药品安全认知度和满意度情况,找出药品安全常识不清晰和不满意的焦点,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对策和建议。
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到社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挂钩扶贫点等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给基层送去正确使用药品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传播药品不良反应与合理用药知识,共同推动安全用药知识在农村地区的普及,提高农村群众安全用药水平。
加强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制作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视频、音频、动漫、公益广告等,在电视、广播、公交、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配合《中国家庭用药手册》)(儿童安全用药)发布,转载科普图解或动画片;设计制作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册、折页、海报等,加大在公交站牌、社区宣传栏、车载广告等上的宣传力度,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强对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范立明)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