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之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造食品餐饮安全环境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21-03-02 16: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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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维护市场秩序、筑牢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保障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顺利召开,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纵深发展,积极营造食品餐饮安全环境。

  推动量化等级评定和风险分级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单位4.5万余家,占持证餐饮单位总数的96.5%;获证3个月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100%,全市A级单位952家。完成4.7万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的初次风险等级评定,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等级评定档案,充分运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并实现评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全面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开展“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单位39124家,占持证餐饮单位总数的82.94%,游客集中区、学校食堂100%实现“明厨亮灶”。全市1803家餐饮单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其中学校食堂1324家,覆盖率为53.2%。

  扎实推进“净餐馆”专项行动。全市城区3802户中型以上餐馆、22963户小型餐馆、2452户单位食堂、6688户餐饮摊贩100%实现达标,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城区餐饮单位全达标。在全省率先上线“餐饮安心码”App,形成政府部门、餐饮服务提供者、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实现“净餐馆”专项行动“众参与”。

  开展网络订餐“净网”专项整治。积极探索监管思路和监管方法,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整治,切实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网络订餐市场秩序。全市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核查,约谈、督促第三方平台开展内部自查等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3678人次,核查线上经营单位8733家次,核查线下实体店6436家次,约谈网络餐饮经营第三方平台34次,督促线下具备证照但未在网页上公示的1547家单位按要求上传、展示证照,下线已停业注销商家988家,下线无证经营商家3339家次,下线持食品摊贩备案商家562家次。开展食安封签试点,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自2018年10月份以来,共使用食安封签200余万份。

  开展高风险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餐饮单位存在供餐量大,用餐人员集中,所加工食品品种风险较高等情况,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影响面广,危害性大。制定昆明市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2020年完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44个批次样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促各县区增加高风险餐饮单位监管频次和抽检频次,抓住关键控制点,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加强节日期间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结合“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统筹做好“两节”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良好节日氛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对承办“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实行承办承诺制,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共检查4890家次,整改84家。签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3760家。

  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介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格局,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做好重大会议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认真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精心组织,统一部署,落实各项监管保障措施,督促餐饮服务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自检自查的督查指导力度。重点开展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省、市两会等大型会议、活动的保障及筹备工作,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人民群众对于食品安全新期望,补齐短板,强化监管,实现食安监管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做实做细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为百姓营造放心、舒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全力服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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