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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腾冲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并成立检查组,对和顺古镇景区旅游商品零售企业(店)的明码标价,进行实地检查,籍以擦亮“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检查组采取“三个以”的方法,以严格遵守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省政府22条、保山市33条措施,为检查工作的刚性标准;以盯紧旅游购物管理,为旅游市场整治的交织点,重点检查了景区部分旅游社会商品零售企业(店),是否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标价签脱落、破损、字迹模糊、语言模棱两可、文字不规范,是否坚持“童叟无欺”的商业道德等情况;以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理念,为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的原则,先后检查了部分旅游商品零售企业(店)的消防、食品、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等方面的工作。为消费者构筑一道维护合法权益的屏障,夯实驰而不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的基础。(赖星耀)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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