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为切实抓好时令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中秋佳节期间全市生产销售月饼质量安全,强化中秋月饼生产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初制定的《2021年昆明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于8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秋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及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抽检方案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对全市范围内115家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抽取中秋月饼212批次,覆盖全市19个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抽取的样品由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212批次样品合格208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8.11%。不合格的4批次样品为质量安全指标不达标(酸价超标3批次、过氧化值超标1批次,详见附件)。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已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成企业依法履行主动召回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对涉事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此外,针对有市民举报的“早产月饼”情况,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对位于宜良县匡远街道办宝洪村社区江头村的宜良金叁仁食品厂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厂共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五仁月饼630个,已在其生产区门店销售70个。目前,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9月1日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凡购买了此次抽检不合格月饼同批次(同生产日期)的消费者,可凭购买相关凭证向原购买点申请消费维权,或者直接通过产品标签上生产企业电话向生产企业直接申请消费维权。
另外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贮存和食用月饼时,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月饼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注意月饼是由小麦粉等谷物粉或植物粉、油、糖(或不加糖)等原料制成饼皮,多重成分制成馅料加工而成。月饼种类繁多,饼皮制作和馅料的配料品种不尽相同。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麸质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厂家可以(不是必须)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月饼时需仔细阅读配料表及邻近位置是否有相关提示。
三是消费者应当根据月饼营养成分表的营养素参考值和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食用。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不易过量食用,否则容易引起肠胃不适,特别是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
四是一定要注意月饼食品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并且注意月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严格按照月饼贮存条件保存月饼,并且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
附表:
昆明市2021年中秋月饼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月饼情况统计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