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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11月15日,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的《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是全省首个“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类地方标准。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提高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的公正性及社会公信力,为昆明市各类企业(组织)及个人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提供行动指南。
昆明发布的《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地方标准,从“市长质量奖”申报、审议、公示、授奖表彰、材料管理等方面对评审活动进行规范,重点明确评审组工作程序和要求,参与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强化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该标准从评审活动的操作层面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行动指南,强调评审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帮助“市长质量奖”评审组织部门以便捷、高效、规范的方式开展评审活动。
昆明市“市长质量奖”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是以市政府的名义对系统地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并取得显著成就并有可比较优势的组织及个人进行的表彰。昆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于2011年启动,至今已连续举办九届,先后有21个组织获得质量奖,13个组织获得质量奖提名奖。2020年对《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周期变更为五年一次。
下一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昆明市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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