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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内首推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备案登记。截至目前,全省仅有昆明市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推行备案登记,共备案41件1254个点位。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推行自动售货设备备案工作主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了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实行单一许可证管理,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点参照贮存场所实行备案管理。由食品经营者向其固定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所在的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同时提交食品自动售货设备摆放点的备案申请;二是明确了申办食品自动售货设备食品经营许可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三是明确了后续监管要求。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对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发证机关负责;对自动售货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自动售货设备摆放点所属的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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