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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李某某等3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石林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并禁止在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12月13日,昆明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涉及禁令的3人分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云南省首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案例。
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是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的重要依据。实现了多维度融合,将信用监管条线扩展到市场监管全业务条线,填补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的空白。明确了列入程序,规定了列入严重违法信息名单有关程序与行政处罚一并实施认定,更加全面地考量当事人违法情形。体现了“过罚相当”,既明确了严重违法失信的惩戒措施,也为主动纠错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改过自新和重塑信用的修复途径。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去芜存菁的同时,优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民生和市场环境。
下一步,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促使市场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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