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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云南自开展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以来,始终保持从严从快查处、全链条监管态势,对(云南)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遏制涨价炒作。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监管关口前移,启动涉疫物资价格承诺临时备案。要求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将连花清瘟、小柴胡颗粒、藿香正气水(胶囊)、自测抗原试剂、指脉氧仪、家用制氧机等购销价格进行备案,有效抑制随意定价、无序涨价。
开展行政提醒。通过召开部分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醒告诫会、网络交易平台和医药企业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行政提醒会的方式,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杜绝哄抬价格行为;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商品质量安全。
寓服务于监管中。听取企业对保供稳价的意见建议,指导企业提升经营合规度、为企业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通过柔性监管,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共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主动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购药用药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开展药械质量安全及价格行为执法检查,明确经营者销售相关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适用“首违不罚”。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违法案件53件、药品和医药器械监管等违法案件44件。(记者 张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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