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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抓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保证口罩、酒精、消杀用品等物资的供应,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动员、努力协调组织企业恢复生产,针对前期筛选出的13家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派出9名驻企特派员,帮助企业复工扩大生产,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物资调拨。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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