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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云南电网等单位就我省能源保障工作进行相关介绍。
据介绍,截至2月19日,我省已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涉及635户,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700万元。目前,全省能源生产供应平稳有序,日发电量约5.4亿千瓦时,成品油日销售量约2万吨,库存量约69万吨,成品油供应稳定;天然气日消费约450万方,日输送天然气近1400万方,油气供应充足。
“欠费不停供”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目录电价下浮10%
为进一步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全力保障水电气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全省实行“欠费不停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目录电价下浮10%。2020年2月至3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如果以上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按1-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400125元(不含代征基金)降低0.04元,以2019年2-3月电量(约17亿千瓦时)测算,可降低企业的成本约6800万元。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按实际最大需量和按合同最大需量)的变更周期由3个月变更为1个月。电力用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时向电网企业提出基本电费执行方式变更申请,办理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业务,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的方式申请。疫情防控期间用户申请资料可容缺后补,目前云南电网已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实现客户申请“当日办结”。
重要国计民生单位 确保不“短供断供”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红介绍,疫情发生以来,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能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统筹指导协调全省能源战线全力以赴做好能源生产供应保障工作,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要素保障。在做好全社会用能保障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将医疗机构、隔离区域、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党政军机关、铁路、民航、通信等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单位,列为重要能源保障用户,予以重点用能保障,确保不发生“短供断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同时,督促成品油供应企业抓好油品调运组织,实行全品种供应;针对中石油油品压库倒逼平仓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油品仓储、运输、销售等困难,采取与中石化、中海油置换和“以站代库、以车代库”、社会促销等方式,保障企业生产平稳运行;要求天然气供应企业加大组织、优化配置天然气资源,完善天然气供应渠道,稳定市场供应。优化调运组织和产运需衔接,协调公路运输,争取铁路运力支持,保障各地电煤、油气等能源产品运输畅通快捷。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尤峰介绍,疫情期间,云南电网公司及时优化内部流程,发挥“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南方电网APP、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互联网渠道和95598远程服务渠道优势,实现客户线上用电全业务办理、电费查缴、故障报修等,保障客户足不出户尽享24小时在线服务。截止2月19日,635户客户主要通过网上渠道远程申请办理了相关业务,降低用电成本约2700万元。
张春红表示,下一步,省能源局将继续统筹好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以及经济稳增长关系,强化供需监测分析,加大运行调控力度,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统筹协调各方,做好水电铝材、水电硅材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能源供应,为企业全面复工提供用能保障。督促各能源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不断提高煤炭生产能力,增加成品油供给,保障各行业用电、用气需求,降低用能成本,创新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实现平稳增长。 (记者 张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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