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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3日,本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2020年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网络发布)获悉,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据介绍,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部门将着重做好5个方面工作。
强化全面监管执法。全省环境执法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发挥联合执法、交叉技法和专项执法效能,强化全面监管执法,为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奠定法治基础。
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在2019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清废”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监管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环境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执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立稽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随机稽查和定期稽查效能,建立稽查工作长效机制,将稽查工作作为检验基层监督和内部约束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存在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
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以生态环境执法改革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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