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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唯一以哈尼族、彝族为主体民族的自治州——云南省红河州,在脱贫攻坚战中交出了一份振奋人心的“答卷”:全州累计减贫88.8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末的19.71%下降至2019年末的0.64%;实现784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占贫困村总数的98%;石屏、泸西、红河、元阳、绿春、金平6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未摘帽的屏边县、14个未脱贫村、全州剩余的22030人未脱贫人口已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红河各族群众的小康生活愿景即将变为美好现实。”在7月8日于昆明举行的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红河州专场上,红河州委书记姚国华掷地有声地说。
经过5年来日以继夜的脱贫决战,以梯田美景闻名于世的红河州彻底摆脱了“美丽的贫困”。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底的8599元增加到2019年底的12570元,实现年均增长10.9%。
“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
据姚国华介绍,自全面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来,红河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目标,全员动员,迎难而上,在红河两岸的山水之间镌刻下了脱贫奔小康的生动画卷。
稳定增收有来源。红河州着力打造北部国家级百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区、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个板块”,聚焦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建成万亩以上规模产业带25个,千亩以上集中连片基地67个。培育1942个新型经营主体,覆盖带动贫困群众19.7万户86.3万人,实现产业扶贫和新型经营主体对贫困户全覆盖。转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5.66万人,就业率达68.18%,实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稳岗就业。11504名建档立卡人口当上了生态护林员,32100名贫困群众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实现稳定增收。
安全住房全覆盖。全州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9.06亿元,累计实施14.8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农村危房全面清零,圆了农村群众的安居梦。投入43.78亿元,建设377个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17153户75806人贫困群众挪穷窝,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新生活。
义务教育有保障。红河州累计发放资助金54.27亿元,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农村家庭子女因贫困上不起学的情况一去不复返。全州13个县(市)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看病不用愁。全州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1145个建制村卫生室全部达标,乡镇卫生院、县级公立医院均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用上放心水。全州累计投资9.36亿元,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6878件、分散供水工程46800件,农村集中供水率95.9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09%,农村群众全部用上了干净卫生的饮用水。
发展产业转移就业
成脱贫增收主渠道
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红河州始终把产业和就业当作增收的主渠道来抓。实现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达3139.2元,工资性收入占贫困家庭收入的70%。
立足资源优势,红河州把千年哈尼梯田增收致富与梯田保护结合起来,推广17.12万亩“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做到了一田多用、一水多用,梯田亩产值从不足2000元普遍提高到8000元以上。与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合作,在梯田核心片区村落实施“阿者科”计划,将传统村落保护、全域旅游、群众增收紧密结合,实现民族文化传承与乡村旅游发展双赢,获评“教育部第四届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典型项目”。
泸西县探索推广“党总支+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的“村社合一、社企共融”模式,集中流转土地15万亩,实现了规模化、品牌化、效益化,在全州率先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覆盖。
此外,立足当地劳动力资源丰富这一实际,红河州大力培育“尼农门”等一批劳务经纪公司,探索“政府+中介公司+经纪人+务工企业+农民工”的经验做法,组织起来、输送出去,全面提升组织化转移就业程度,取得了显著脱贫成效。 (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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