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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财政厅4月26日发布消息称,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经过为期半年的努力,省财政厅圆满完成全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申报和审核工作,实现了应登尽登,摸清了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家底,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1户国有金融企业纳入产权登记管理系统,并颁发了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证,较专项工作前增加56户。
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出台《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时间步骤,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面摸底统计,确保应登尽登。召开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培训会议,安排布置产权登记工作,系统介绍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及填报要求。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金融企业对照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权属范畴,依托现有产权登记数据、股权关系、有关财务监管信息,全面筛查职责范围内占有和使用国有金融资本的“应登未登”名单,切实摸清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家底”。
加强沟通指导,狠抓数据质量。安排专人负责产权登记专项工作,认真审核企业填报的信息及上传资料,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与企业产权登记经办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将审核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修改,确保最终登记数据准确、资料完整。督促进展较慢的财政部门及金融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对填报过程中的易错点进行提示,及时解决录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政策问题和技术困难,避免重复错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权登记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要求,认真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以产权登记为抓手,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分布和变动状况,实现对国有产权变动的全链条动态穿透监管,为管好国有金融资本、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奠定扎实基础。(记者彭波)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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