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3500万专项资金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21-05-12 17: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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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5月11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对加快云南省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云南省从食用菌资源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变,今年,省财政厅首次安排云南省供销社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用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

  为规范从事食用菌栽培、生产加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政策资金申报,近日,省供销社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资金扶持申报指南》,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上公开发布。

  依据申报指南,本次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30日。省级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统一实行“先建后补、取证后补”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扶持范围的下列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

  食用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省内新投资发展食用菌产业,实际到位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符合建设投资要求的企业支持标准补贴。

  支持食用菌标准化战略,发布实施国家标准的,每项奖励30万元;发布实施行业标准的,每项奖励15万元;发布实施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每项奖励5万元。采取“取证后补、一证一补”的方式,对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或团体标准数量按标准定额补贴。

  加强和完善野生菌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支持食用菌新品种选育、示范推广,对经选育成功且能推广的新品种,经国家级审定通过的,每个新品种奖励20万元;经省级审定通过的,每个新品种奖励10万元。采取“取证后补、一证一补”的方式,对审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品种数量按标准定额补贴。

  支持食用菌企业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质量认证,对新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有机农产品采取“一证一补”的方式,认证的有机农产品(食用菌)数量按标准定额进行补贴;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采取“取证奖补”的方式,对申报及持有机构证书的按支持标准定额奖补。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指南明确:生态环保不达标的及项目无合法性批准文件、无合法用地手续、项目未开工或开工项目停建、缓建的企业,其申报不予受理。  (记者  孔垂炼)

责任编辑:刘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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