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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5日,云南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回顾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引,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的新担当、新作为和新成果。
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党委书记张尧贵介绍,一年来,全省公安环食药侦部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云南生态环境安全,取得了显著成绩。
据统计,2020年8月至今,全省共立案侦办环境类案件125起,破获“4·30”污染环境案等3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件,以及2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全省共破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7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64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死体8949头(只)、制品3605件,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战绩战果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近期“6·06”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要案件成功侦破,受到公安部表扬。全省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3637起,其中,破获野生植物刑事案件21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10人,收缴林木树木1668.16立方米、珍稀植物1543株,挽回经济损失1336.45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把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了严打破坏森林资源、严打破坏野生动植物等多个专项行,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张尧贵说。
为强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长治机制,云南省公安厅还联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7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畅通行刑衔接渠道,规范执法保障、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
与此同时,创新河湖警长制度,联合省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下发《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着力打造“河湖长+河湖警长”“多轮驱动”的水域保护新模式,实现云南的所有河湖都有“警长”监管保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云南省委、公安部党委有关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和全面深化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2021年1月29日,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揭牌成立。此举标志着云南省打击环食药领域犯罪工作实现从分散向体系化的跨越,步入了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一年来,云南各州(市)公安部门也相继组建成立了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全省公安机关合力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强劲攻势持续加大。
下一步,云南公安环食药侦部门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全面提升执法保护能力和水平,着力从根本上遏制环食药知森林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云南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积极贡献公安机关的智慧和力量。
(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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