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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改革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精神,日前,《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实施意见》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组织保障8个方面提出了24项措施。
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要稳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在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其中明确,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逐步形成开放有序的大市场。
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其中提到,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实现省内城镇地区户口通迁,提升高端人才引进服务质量;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服务力度,稳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
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有效协调的经济运行调节新机制、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体系转型。其中明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试点工作;加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设立有关产业投资基金,持续推动落实重点产业减税降费政策。
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建设和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严格食品、药品、疫苗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等。
在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健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评估机制和增长机制;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落实各项配套政策。
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更深层次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项措施。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经济领域法治保障、健全完善改革激励机制。 (记者 孔垂炼)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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