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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孔垂炼)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昆明高新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先行先试一批重大开放创新举措,探索打造一批优质项目和创新案例,助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底,要将联动创新区打造成为国内领先、辐射南亚东南亚、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联动创新区正式授牌,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成为首批5个联动创新区。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昆明高新区将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改革探索,充分发挥联动创新区产业、政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优势,聚焦云南省打造的现代产业体系,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生物医药、金属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改革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具有联动创新区特色的改革创新经验,每年上报国家部委试点经验、典型案例不少于12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领域改革、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在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实施方案》明确,要突出园区特色推进产业联动。要充分发挥联动创新区技术、人才、产业等优势,与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共同推进区内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和研发平台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云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对联动创新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合作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两区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建自主创新平台。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企业主体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鼓励联动创新区内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创新,建立知识价值评价、成果权属与利益分配机制。
在加强科技金融工作方面,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置换股权等创新模式,开发完善知识产权保险,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有关政策。深化政银企合作,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园区产业。推动重点“金种子”企业上市融资,非上市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
下一步,昆明高新区将发挥在人才引育、科技创新、产业培育、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优势,聚焦生物医药和金属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辅助产业,充分利用好政策叠加优势,为自贸试验区创新体制机制提供可复制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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