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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是供销合作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巩固县及县以下为农服务主阵地的重要措施。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总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等17部门出台的《云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全面提升县及县以下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建设行动,近日,省供销合作社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县及县以下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我省将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及县以下流通服务经营网络,不断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双向流通”能力,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巩固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主渠道地位
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我省力争到2025年构建起以社有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县城物流配送(分拣)中心或连锁超市为枢纽、乡镇综合超市为节点、村级综合服务社(便利店)为终端的一体化县域流通服务经营网络体系。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功能,巩固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主渠道地位,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
到202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到400亿元,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销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达到300亿元,重点打造10个—15个“省级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
夯实一个物流配送(分拣)中心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作为县级物流枢纽,有利于提高物流水平,实现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县域商品配送率,《行动方案》提出,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协调联动,借助商务部门主导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电商园区有机融合,以社有龙头企业为支撑,在县城大力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不断拓展连锁配送功能,夯实县域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基础。
与此同时,积极创新经营方式,通过集采集配、网络点单配送等方式,为乡镇综合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提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快递分拣服务,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仓储保鲜、分拣包装、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积极推行“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标准”的统一管理体系,力争统一配送率达到50%以上。
加强“两个服务保障”
为提升市场占有率,《行动方案》提出,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日用消费品保障供给、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保供稳价。
在加强日用消费品保障供给方面,《行动方案》要求,社有企业积极承担县级政府应急储备保供任务,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的合作,严把商品质量关,从当地农村市场特点、农民消费习惯出发,积极调供商品,促进家电、汽车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严防不合格商品经由供销合作社网络进入市场,力争乡村消费品销售额稳步提升。
在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保供稳价方面,各级供销合作社将加强与系统农资经营企业的联合与合作,打破区域、层级界线,优化服务,扩大农资终端网络覆盖面,通过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方式将服务沉到一线,畅通基层供应“最后一公里”。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将从当地农村市场、产业结构调整实际出发,不断优化农资品种结构,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科学推动肥药减量增效;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
巩固“三个基层网点”
为拓展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行动方案》明确,我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将着力巩固“三个基层网点”。
发展或改造提升乡(镇)综合超市。通过自建、股权合作、开放办社等方式,整合优化基层供销合作社现有仓储、土地、商业设施,加快建设或改造提升乡(镇)综合超市,在巩固日用消费品、农资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电商、快递收发、废旧物资回收、普惠金融等生活性服务和农产品购销业务。有条件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探索“建管分离”模式,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建设乡(镇)综合超市。
建设或改造提升农产品(集贸)市场。通过自建、股权合作、开放办社等多种方式,参与当地产地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运营管理;积极争取运营管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整合利用基层供销合作社土地、设施和资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企业发展田头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销售。鼓励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
发展或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依托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或村级供销合作社,通过“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等方式,加强与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村经营能人的联合合作,在行政村或较大自然村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销售,设立农产品购销点,有条件的地点开展电子商务、快递收发、生活缴费、普惠金融等便民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
创新四种经营模式
根据《行动方案》,为增强供销合作社助力农产品上行的流通服务功能,我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将积极创新经营模式。
创新发展农村电商。我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将以县域为重点,挖掘培育地方优质特色农产品,不断培育供销合作社品牌,创新发展区域电商,通过电商平台、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充分发挥“云品惠”电商平台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和市场拓展力度,加强各州(市)供销合作社特色产品专馆建设和运营,组织动员各级供销合作社上线销售农产品,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持续加强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业务对接,配合做好商品组织、供应商服务、仓储物流等工作,努力扩大云南省入驻企业商品销售额度;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社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开展供应链赋能。
创新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按照“1个县域产地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N个田头保鲜仓”模式,布局建设县域公共型产地冷链物流设施,为小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农产品采后预冷、仓储保鲜、冷链配送等综合服务,提高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组织系统社有企业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项目,参与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推动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实现联合合作和集群化发展,提升鲜活农产品经营业务水平。
创新发展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和支持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价值链增值,助推小农户走向大市场;引导和支持社有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的对接合作,发展订单农业、直供直销、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店等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模式;鼓励和支持“中央厨房”建设,运用“食材供应+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等新型运作模式,为机关、学校、企业等提供团餐、食材配送服务;积极举办具有县域特色的线上线下区域性农产品产销对接会,依托系统内外各类展会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创新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加强与邮政、快递、物流等主体的市场化合作,加强信息、配送等资源整合,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农产品上行等商品的统仓共配;推动云南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等系统电商、物流企业与县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共同发展县级快递分拣中心、乡镇快递服务分中心和村级电商快递服务站。 (本报记者 孔垂炼)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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