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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实现129个县物流网络全覆盖
近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昆明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9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云南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将采取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加快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商贸物流一体化发展、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供应链物流管理水平、健全绿色物流体系、保障国际物流畅通、推进跨境通关便利化、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等12项措施,加快推进全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
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省将初步建立起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力争国家5A级物流企业达到12户左右,全省建设10个智能化、无人化智慧物流试点,129个县(市、区)实现物流网络全覆盖。
着力打造万亿级现代物流产业
商贸物流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重要纽带。
为推进全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将加快提升全省商贸物流网络化、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全球化水平,健全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便利居民生活消费,发挥云南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重要桥梁作用,提升云南在国内国际“大循环、双循环”中的嵌入度,着力打造万亿级现代物流产业,服务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
围绕“十四五”期间云南“四出境四出省”物流通道体系规划和全省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总体布局,我省将统筹推进城市商业设施、物流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优化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空间布局。
与此同时,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云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农村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网络。
推动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立覆盖社区、院校、机关、商圈的城市末端配送网络。
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推动县域交通、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网点和设施衔接共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快合作”“交邮合作”“客货邮融合发展”,逐步扩大村级寄递网络覆盖面。
此外,立足云南区位优势和市场特点,我省还将主动建立、加入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内、国际跨区域商贸物流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区域内城市群、都市圈商贸物流规划、政策、标准、管理协同水平和运行效率。
《工作方案》还提出,推动中老、中缅、中越商贸物流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打造国际物流网络支点;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高质量推进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
根据《工作方案》,“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批发、零售、电商、餐饮、进出口等商贸服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深化合作,优化业务流程和渠道管理,促进自营物流与第三方物流协调发展。
推广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统一配送、分时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完善前置仓配送、门店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
加快推广“中央厨房+餐饮配送”新模式,支持家电、医药、汽车、大宗商品、再生资源回收等专业化物流发展。
《工作方案》还特别提出,要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
围绕全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布局,以整合产地型冷库等存量设施为重点,在全省高原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按照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争取入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
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出口口岸等建设改造冷冻冷藏仓储设施,推广应用移动冷库、恒温冷藏车、冷藏箱等新型冷链设施设备。
支持企业在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地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农产品冷藏初加工设施、综合冷链物流集配设施,配置与农产品流通相适应的产地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冷链物流智能监控与追溯平台,建立全程冷链配送系统。
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商贸物流企业加快混改上市
为确保《工作方案》有力有效推进实施,我省要求各地统筹用好支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既有资金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县(市、区)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优质项目培育和储备,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鼓励各州(市)出台奖励政策,支持发展壮大商贸流通企业市场主体。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加大对中小微商贸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存货质押、仓单质押等业务,探索开展电子仓单质押融资服务。
支持商贸物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引入国家混改基金,对接各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商贸物流企业加快混改上市步伐,提升投融资能力。
在加快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方面,《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将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联盟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扩大业务规模,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A级物流企业评级,提高物流企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
此外,我省还将在连锁商超、城乡配送、综合物流、国际货运代理、供应链服务、冷链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服务水平高、有品牌影响力的商贸物流骨干企业。
在跨境电子支付结算、检验检疫、物流数据运营等方面,支持物流多式联运模式数字化运营,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发展物流数据挖掘分析业务,培育打造区域型智慧物流龙头企业。
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达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培育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引进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商贸流通企业。(本报记者 孔垂炼)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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