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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财政困难怎么解
我省拟实施6大行动,县域经济10强县可获一次性奖补
本报讯 (记者 孔垂炼) 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构建基层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体系,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将实施6大行动,包括20条措施。
实施基层财政科学决策行动——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理顺体制机制。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县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财政管理。其中明确,省级财政定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县(市、区)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财政风险评估,在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持续推进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清理工作。
实施基层财政保障激励行动——建立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财政体制,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增强动力。具体举措包括实施更加下沉的收入划分体制、建立更加注重激励的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制度、推进更加清晰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其中明确,以2020年为基期年,2021年—2025年,省级分享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卷烟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等4项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全额留归各地。
实施拓宽财政收入来源行动——完善财源培植和产业强省政策,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拓宽财源渠道。具体包括实行财源培植奖补、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奖补、规范和创新产业扶持政策、强化财政金融协调联动、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5项措施。其中明确,给予年度县域经济10强县6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统筹整合既有专项资金,适度新增预算安排,支持州(市)聚焦重点产业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小微企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
实施乡村振兴支持行动——汇聚财政力量推进乡村振兴,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补齐短板。具体举措包括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完善财政支农稳定保障机制、着力推动农业农村全面协调发展。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计划》提出,我省将加大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分类分档倾斜支持,逐步提高财政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产业帮扶;加大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力度,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共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在兜牢基层“三保”的前提下,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理财治税的内生动力。
实施增强基层“三保”能力行动——建立“三保”长效保障机制,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把牢基本盘。具体举措包括不断增强“三保”能力、不断完善“三保”常态化制度体系。其中明确,我省将加强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强化对县级财力均衡度较高、财政管理较规范、主动脱困地区的奖励,进一步均衡县级财力,切实增强县级“三保”能力和管理水平;将县级“三保”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省对州(市)党委、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县级“三保”紧急救助制度,兜牢县级“三保”的最后一道防线。
实施提升基层财政效能维护财政安全行动——提高基层财政治理水平,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打牢管理基础。具体举措包括持续树牢科学理财理念、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持续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其中明确,要坚持厉行节约编预算,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最大限度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履行好财政兜底保障责任;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安排;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体系和集中校验体系,对所有财政资金实行全流程支付电子化管理,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体系等。
按照《行动计划》,我省将通过3年努力,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稳增长和防风险、减税降费和财政可持续、短期经济社会稳定与长期内生增长动力、民生福利改善与科技强国“五个平衡”,实现县级财政收入规模明显提升,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层财政困难局面得到有效缓解。到2023年,全省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20年年平均增幅达到6%以上,全省县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较2020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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