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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孔垂炼)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从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举措,以加快建设云南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在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方面,《实施方案》从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打牢高标准市场体系微观基础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其中明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运行水平、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类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鼓励和引导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在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举措,包括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其中明确,将按照国家部署,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并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持续推动银行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落实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等。
在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项举措。其中明确,我省将着力打造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信息、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培育一批面向国内国际市场、产业优势明显、商品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探索建设云南省能源资源交易中心等。
在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方面,《实施方案》重点明确,将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并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其中明确,要落实好《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国家离境退税政策,推进沿边州(市)口岸免税店和重点商圈离境退税商店建设,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
在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6项措施,包括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其中,在对重点领域监管方面,我省将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适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支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据分析等衍生产品开发利用,探索市场化的大数据交易中心,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自2022年起至2025年,各地区、各部门要于每年6月末、12月末将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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