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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年端午节即将来临,我省文旅行业主管部门及驻滇银行金融机构等,对助推文旅企业纾困和全省旅游业恢复发展支持力度再加码,分别从加大财政补贴、给予信贷支持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5月17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旅行社通过包机、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奖补实施方案》《“旅游协会和企业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奖补实施细则》《“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大型节庆活动”奖补实施细则》《“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奖补实施细则》4个政策文件,从不同层面支持云南文旅企业和全省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
其中,《“旅行社通过包机、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奖补实施方案》明确,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对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
《“旅游协会和企业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奖补实施细则》明确,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对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的旅游协会、企业,省财政厅按照每次每家补助1万元,同一协会和企业最多每年累计补助5万元。
《“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大型节庆活动”奖补实施细则》提出,鼓励全省各地开展大型旅游节庆活动。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对在2022年内举办游客参与度较高、参与人数达1000人以上、活动类型为节庆活动的州、市人民政府,省财政给予每个活动50万元补助。
《“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奖补实施细则》明确,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之间发表的宣传云南文化和旅游的视频作品,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自愿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实施奖补,设置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现象级宣传推广大奖)、年度宣传贡献奖两类奖项。其中,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现象级宣传推广大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1名—2名(可空缺),每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年度宣传贡献奖每年评选1次,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一等奖:5名,每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三等奖:2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优秀参与奖:10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获奖者,可同时获得省文旅厅颁发的“云南文旅推介官”荣誉证书。
5月18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又发布了《支持旅行社集团化发展实施方案》《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奖励实施方案》《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入滇奖励实施方案》3个重磅文件,助滇文旅企业纾困政策支持力度再加码。
其中,我省出台的《支持旅行社集团化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对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业共同成立旅行社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数300人以上,2022年度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20万人以上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奖励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对单个营销机构2022年招徕入滇游客1万人以上的旅行社,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入滇奖励实施方案》明确,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过夜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组团旅行社(含省外旅行社驻滇分支机构),省财政将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给予5元补贴”的标准进行奖励。
除了行业主管部门打出的政策“组合拳”之外,云南文旅企业纾困发展还迎来了金融“活水”的润泽。
5月23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在昆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动云南文旅企业纾困,进一步推进云南文旅业恢复发展。该协议意向合作项目达233个,计划支持资金985亿元。
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提高信贷服务效率、精准帮扶民营和中小微文旅企业、加强债券服务、综合金融支持等措施,在企业纾困、项目建设、消费复苏、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方面加强合作。(本报记者 孔垂炼)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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