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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孔垂炼)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近日,省财政厅、省河长制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健全资金使用管理考核办法,“真金白银”助力我省打赢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
《办法》以落实九大高原湖泊“退、减、调、治、管”工作任务,推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政策目标,设立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财政考核奖补资金,规范和加强省级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常态化开展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成效。
专项资金实行考核奖补,实施期限暂定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及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形势,再行评估政策期限。
《办法》的出台,旨在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激励引导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严格对照“湖泊革命”攻坚战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省级财政资金保障,并通过差异化考核奖补,激励引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
《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省级补助资金优先支持九湖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和“一湖一策”方案确定项目,列出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并强化监督检查。
依据《办法》,我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将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项目资金绩效考核”两个考核指标体系。
其中,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围绕省委、省政府治湖5字方针“退、减、调、治、管”,细化为16项具体考核指标,由省河长办牵头实施年度考评并提出评分建议。
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5个方面细化为7项二级指标和15项三级指标,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年度考评并提出评分建议。
在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方面,《办法》提出,要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估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考核评价结果与奖补资金分配挂钩。
据悉,“十三五”以来,省财政厅通过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累计落实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财政资金195亿元,为提升我省九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撑。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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