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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基本养老保险扩围
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可以参保啦
本报讯 (记者 孔垂炼) 5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
记者注意到,该《意见》的出台,旨在在促进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颐养;通过扩面提质,加大再分配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促进各族群众从全面小康向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对象主要聚焦8类重点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等。
为全面提高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意见》同时提出,将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强化执法扩面一批,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企业依法参保。
完善政策吸纳一批,优化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加大激励力度,引导有缴费能力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将其余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依法维权纳入一批,对历史上有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而未参保的职工等重点群体,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人数责令改正的,或者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具有效法律文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通过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典型引路带动一批,通过落实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引导村(社区)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引导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精准宣传动员一批,动员引导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长期稳定市场化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政府帮扶兜底一批,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致贫返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将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实现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金。
为让社会保险理念深入人心,调动重点人群参保缴费积极性,下一步,我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将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做好社保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渠道的宣传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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