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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孔垂炼)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月2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昆组织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方案》主要内容及推进实施具体举措。
会上,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思泽表示,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是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方案》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个主题,以脱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增收为主线,提出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精准制定到户增收计划,以促进全省脱贫人口实现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脱贫人口收入超过全国脱贫人口收入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云南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注意到,结合我省实际,《方案》以3年为期,提出了“六个一批”重点任务,以促进我省脱贫人口实现收入持续增长。
通过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带动增收一批。围绕各地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帮助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短板,精心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基地,增强主导产业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引导脱贫人口合理选择生产经营增收项目,放心安排增产增收计划,主动落实增产增收措施。在补齐营销短板方面,我省将推动脱贫地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衔接上海消费帮扶,争取每年采购我省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60亿元以上,力争2024年突破100亿元;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等活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同等条件下按年认购,优先采购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各级财政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
发展乡村旅游增收一批。引导有条件的脱贫村、脱贫户融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旅游商品“销地产、产地销”,全方位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提升劳动力技能增收一批。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巩固就业为抓手,完善县级统筹机制,突出实作实训和就业服务,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并推动转移就业劳动力从简单重复型、低收入行业向技能型、合理薪酬行业转移,从临时短期务工岗位向长期稳定务工岗位转移,帮助转移就业劳动力实现稳岗增收。
促进分工分业增收一批。统筹区域内农产品、旅游商品等生产布局,就近组织生产加工,推动乡村之间、农户之间分工分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造就一批有专业技能的劳动力。
盘活资产增收一批。依托产业发展,引导到户扶贫项目资产和集体资产与市场主体合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拓展资产增值空间。其中明确,鼓励长期外出务工、进城进镇安置和无力自主经营的脱贫人口,将闲置资产交由村集体或合作社代为经营管理,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增收一批。保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收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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