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云南抓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见成效
5个被曝光典型案例已整改完成2个
2021年,党中央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及召开全省整改推进会议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6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昆组织召开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相关情况。
抓实6方面整改成效显著
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阿泽新介绍,督察报告反馈后,我省严格细致对照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16类50个问题,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个问题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省级督办领导,以目标和时限倒逼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与此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对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我省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抓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研究部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了高位推动抓整改的强大声势,体现了坚定不移抓整改的决心意志。
抓实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整改。我省认真反思汲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深刻教训,下定破解“环湖造城”困局的决心,坚决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经过集中整治,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累计拆除建(构)筑物110万平方米,环湖路临湖一侧减少建设用地17250亩、建筑面积639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公里,滇池沿岸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转,生态空间加大,公共属性回归,群众反映良好,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树立了铁规矩、新标杆。目前,我省正抓紧抓实做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后半篇”文章,高标准统筹推进剩余59个点(片)后续整改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督察反馈的50个具体问题中,整改时限为2021年底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43个问题整改时限分别为2022年年底、2023年年底和2025年年底,均正有序推进整改。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结2840件,阶段性办结41件,整改完成率达到93.9%。
抓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我省深刻汲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教训,全面启动“湖泊革命”攻坚战,坚持“退、减、调、治、管”多措并举,真正在治湖理念、治湖措施、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开展了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工作,推动湖泊保护条例修订,形成湖泊保护与管控长效机制,彻底转变环湖造城、贴线开发格局;启动实施了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入湖河道排污口;着力打造“抚仙湖生态圈”,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等。
抓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1年,云南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65%、居全国第4位,细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提升到89.6%,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3%;抚仙湖流域治理被自然资源部列入10个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泸沽湖(云南部分)被生态环境部评为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抓实监督问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调整完善省级河(湖)长,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形成“闭环”;出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完善考评机制;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等9项指标纳入2021年度全省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立下“铁规矩”强力推进曝光问题整改
2021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曝光了5个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本次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主任曹俊向记者介绍,这5个典型案例分别是“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云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 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云南省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云南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
典型案例通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挖根源,以破局姿态、根治气魄、雷霆手段坚决全面彻底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新标杆,立了铁规矩。截至目前,5个典型案例中已整改完成2个。
其中,“文山州小水电”问题。已于2021年5月全面完成文山州二河沟一级电站的拆除和覆土复绿工作,目前,已完成验收销号。“与此同时,我省深刻汲取二河沟电站问题教训,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立即退出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后建设的电站,加快退出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前建设的电站,确保我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曹俊说。
其次,就“昆明长腰山”问题整改情况来看,目前,长腰山滇池一级保护区内270米道路、昆明市滇池湿地管理中心(古滇水军府)、“滇海古渡”大码头已全部拆除完毕;长腰山滇池二级保护区内已批未建的390栋建筑已全部取消建设,已批在建和已建成的214栋542套建筑,已全部收回拆除;长腰山滇池三级保护区内所有项目已全部停建停售并分类处理。同时,我省全面开展长腰山片区植被恢复工作,已于202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拆除区域初步复原复绿,复绿面积94.23万平方米,种植植被约34.83万株,重建林草植被,逐步恢复绿色底色。
“其余3个被曝光的典型案例,正在有序推进整改。”曹俊告诉记者,“保山东河污染”问题,目前已完成42项整改措施中的20项,已完成《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总体方案》制定印发、老城区截污管网排查修复、第三污水处理厂和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东河流域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轻纺物流片区环保达标改造、河道清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景洪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目前已完成18项整改措施中的15项,已完成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填埋场覆膜及渗滤液导排工程建设等工作,正在对积存的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目前,已累计处理10.57万吨,渗滤液调节池液面较最高位下降1.36米,切实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玉溪杞麓湖污染”问题,目前已完成20项整改措施中的13项,已完成《杞麓湖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印发、湖内柔性围隔等干扰水质监测设施拆除和种植结构调整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杞麓湖“两线三区”划定、水质提升站工艺改造、污水管网全覆盖、“河长清河”行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本报记者 孔垂炼)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