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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孔垂炼) 7月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昆组织召开云南医保惠民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介绍了近期以来我省实施医保惠民政策相关情况。
据介绍,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认定不统一、统筹层次低、托底保障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逐步显现,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进一步加以完善。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近期,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7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王艳君说,《若干措施》的出台,将带来4个方面的显著变化:救助对象覆盖到全体参保人,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标准做到“三统一、一规范、一提高”,综合保障能力更加凸显。
其中,“三统一”,即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全省统一;起付标准(医保报销“门槛费”)全省统一;报销比例全省统一,第一类人员保持现行100%的比例救助,第二类人员按照70%的比例救助,第三类人员60%的比例救助,第四类人员50%的比例救助。“一规范”,即规范医疗救助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提高”,即2023年前医疗救助统筹层次由县级统筹提高到州(市)统筹,充分体现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增强保障能力。
与此同时,我省积极推进实施“双通道”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买得到、能报销”。目前,全省已遴选569家“双通道”药店,覆盖14个州(市)(除西双版纳州、迪庆州)、120个县(市、区);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老年病医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已经先期开通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参保患者在上述医院看病就医后,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就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电子社保卡,自主选择“双通道”药店购药,并实现“一站式”医保报销。
为强化医保服务惠民力度,今年以来,我省启动了医保移动支付,把缴费窗口搬进手机里,减少患者排队缴费等候时间。目前,我省昆明医科大学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昆钢医院以及昆明、曲靖、大理、楚雄4个州(市)19家医院均已开通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实现微信、支付宝、银行混合支付在内的全渠道支付。此外,还有17家医院即将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功能。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省三级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推动全省其他医院应上尽上,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王艳君表示。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为市场主体疏困解难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医保局的政策要求,从7月起,我省允许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并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让政策直达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不用提交缓缴申请即可享受政策红利,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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