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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云南省财政厅发布了《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容有了新变化:
《目录》适用期限进行了调整。据了解,根据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目标和我省“技能云南”行动任务进度,结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和近年来职业资格目录缩减、新职业陆续发布、职业技能标准更新情况,将《目录》由之前的一年一公布调整为现在的三年,确保《目录》在“十四五”期间延续实施,体现政策实施的连贯性。
结合特色产业增加职业工种。《目录》从立足培育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文旅康养等12个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出发,围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州市重点培训项目指引和云南特色劳务品牌打造开展,共分7个大类937个。为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培训,将数字化管理师、健康照护师等74个新职业(工种)纳入补贴目录;结合“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生态茶叶”等云南特色劳务品牌打造,制定劳务品牌类69个,以更加契合社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提高补贴标准。《目录》在统一职业资格类、技能等级类、新职业(工种)类培训补贴标准的同时,明确组织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和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的,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20%;组织口岸和抵边企业开展涉及服务口岸和抵边地区经济发展相关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20%;结合“沪滇、闽滇”技能人才共建共享行动,承担异地培训任务机构开展相关职业(工种)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50%。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也由原来的12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
创新培训方式。《目录》新增支持“双证式”培训措施,结合培训对象从事建筑行业、特种行业就业的需求,鼓励开展“技能证书+专项证书”培训新模式,实现一次培训取得两项证书,增加培训“含金量”。同时明确适当放宽劳动者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年龄限制,对确有培训需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实操培训可与培训对象生产岗位实际结合,通过“以工代训”方式开展,破解“工学矛盾”难题。(记者 雷霁)
2024年02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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