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云南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24-08-15 15: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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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省委、省政府近期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五美”目标——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云南

  市民在抚仙湖北岸广龙抚海湾湿地公园游玩 云报全媒体记者 胡妤雅 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绘就七彩云南美丽画卷,省委、省政府近期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立足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推动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绿色主题更加鲜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云南。

  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总体目标,到2027年,美丽云南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云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涵养生态之美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构筑“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保障生物生态安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其中明确,我省将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101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行动,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样板区;加强青藏高原东南缘、哀牢山—无量山、南部边境生态屏障,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怒江等6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廊道,九大高原湖泊等多节点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创建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等国家公园。

  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健全生物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气候变化观测监测体系,强化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到2035年,全省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完成国土绿化120万公顷、石漠化治理618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3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1%,水土保持率达到79%,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加快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壮大经济之美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构建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格局。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坚守7857万亩耕地红线;强化执法监督和保护修复,坚守11.32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一圈一群两翼一带”城镇空间格局,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管控;构建“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聚焦“三大经济”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发挥绿色资源优势,做优做强做大绿色高原特色农业、绿色能源、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绿色环保等产业;加快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强沿边产业园区和口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15个零碳园区、10个以上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水火风光储”多能协同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绿电+先进制造”;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多式联运通道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到2027年,全省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到203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0%,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30%。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抓好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和原材料节约;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到2035年,全省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云南,塑造环境之美

  《实施意见》提出涵盖呵护蓝天白云、保护清水绿岸、守护良田沃土、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严控环境风险5个方面的推进措施。

  其中明确,到2027年,全省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左右,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建成滇中、滇南、滇西3个区域环境应急储备中心,全面完成云南省环境应急辅助系统建设,实现环境应急“一图管控”。

  到2035年,美丽蓝天成为云南标配,全省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建设家园之美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着力共建共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力开展美丽示范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

  在共建共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方面,我省将大力创新“生态+”“旅游+”等业态模式,加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进云茶、云花、云咖、云果、云药等系列“云品”成为金字招牌。

  在开展美丽示范建设方面,我省将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滇中绿色低碳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沿边生物多样性和民族生态文化协同发展廊带、滇西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滇东北生态环境修复改善样板区。同时,按照国家有关部署,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持续加强美丽交通、美丽园区、美丽社区、美丽景区等建设,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图景。

  在建设美丽城市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省将建设不少于30个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以上。

  在建设美丽乡村方面,我省将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建设各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25年,全省建成300个绿美乡镇、600个绿美村庄;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全省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在建设美丽河湖方面,我省将加快建设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安全的美丽河湖,将赤水河(云南段)打造成美丽生态河流,将洱海、抚仙湖、泸沽湖等建设成美丽湖泊样板。到2027年,全省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全省“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格局基本建成。

  推进宣传引导和全民参与,弘扬文化之美

  为将生态文化、生态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植根于民,围绕推进宣传引导和全民参与,弘扬文化之美,我省将积极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

  在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方面,健全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大力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加强哈尼梯田、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形成民族文化传承与自然保护互促共进的云南模式。

  在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方面,推动生活方式大转变,发展绿色旅游,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深入实施“光盘行动”;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在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方面,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公众、志愿者作用,鼓励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  (记者 孔垂炼)

责任编辑:刘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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