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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实现富民强省、稳边固边目标,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时代精神和历史使命,站在新的起点,云南省委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以“抓铁留痕”的作风、“刮骨疗毒”的气魄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来谋篇布局、聚焦重点和统筹推进,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成效明显、反响强烈。
新机遇带来新挑战。不忘初心、矢志不渝地推动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必须统筹处理好“四种关系”,锲而不舍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答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云南考卷”。
标本兼治是根本,处理好“思想与制度”的关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须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同发力,实现“标本兼治”。通过政治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要开展“政治体检”,解决好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问题,实现“正本清源”;要健全完善党内法规,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基础党务,提供遵循和依据,不断“校准”党员干部行为,实现“法治约束”。两者如同“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唯有互融互促、同频共振,方能实现从严治党的“效应叠加”。
突出主体是关键,处理好“少数与多数”的关系。从严治党要实现“全面”,就要在主体上“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搞“特殊”。从范围上要先从领导干部抓起,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再向党员干部等“绝大多数”辐射,最终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涂上“防腐剂”;从程度上既要查处涉及贪腐的大案要案,也要向基层末梢延伸,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将“打虎”“拍蝇”“猎狐”相结合,实现治理主体无遗漏、从严打击无例外。
防治结合是核心,处理好“教育与惩处”的关系。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执纪精准”。聚焦党纪党规,围绕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从党内监督向党外监督扩展,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既要强化日常管理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扼制腐败“增量”,防止干部出问题;也要避免“一票否决”“不教而诛”和“钓鱼问责”,致使监督执纪发散落偏、走样变形、层层加码,防止“利剑”蒙尘,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持续施力是基础,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的关系。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处于“进行时”。全面从严治党不是阶段性任务,要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常抓不懈。将管党治党融入全省脱贫攻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的始终,落到具体环节步骤。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结合,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制定应急预案,防控风险变量。通过建章立制、持续施力,形成长期性高压态势,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李银海)
2024年09月22日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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