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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省委宣传部官方微信@云南发布消息,近日,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经查,云南艺术馆等29个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云南省民政厅拟对这些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因无法与有关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云南省民政厅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29个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云南省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公告称,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请有关社会组织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作出书面陈述、申辩及是否要求听证的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程浩)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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