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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通过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到2020年末,云南省将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成果共享和应用。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面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据了解,“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介绍,“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通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落到具体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就是要针对不同区域空间的生态环境属性需要,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性、针对性。”兰骏说。
此外,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还是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云南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兰骏介绍,通过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到2020年末,云南将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成果共享和应用;到2025年,将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数据共享系统和成果应用机制,形成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格局,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空间化、信息化、系统化、精细化,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云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了生态、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及自然资源分区成果,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顺序,形成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同时,梳理衔接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要求,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需要,提出了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和分类管控要求。《意见》还明确由各州市政府制定州市管控要求和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兰骏介绍,《意见》实施后,将形成“1+16+N”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体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16”为各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州市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N”为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虎遵会)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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