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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工作推进、外部治理、内部管理、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价等多个方面,明确了10项具体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不低于90%的县(市、区)建成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四位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每个州(市)至少建成一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大部分的县(市、区)同步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我省42个国家级试点县(市、区)要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提炼做法经验,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确保医共体建设全面达到国家监测评价紧密型标准;非试点县要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并鼓励以州(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工作。
在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上,《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强化医共体管委会职责、部门协同推进改革、强化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和深化打包付费改革,优化医共体外部改革环境;进一步理清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权责关系,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总量,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促进医共体内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合理提高并向基层倾斜;在深化打包付费改革的同时,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提升牵头医院能力,到2025年,力争全省60%以上的县均有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基本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基本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优化基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推进儿科、口腔科、康复科和眼科(眼保健)等薄弱科室建设,打造1—2个优质特色科室。到2025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儿科、口腔科、康复科和眼科设置比例明显提高,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成1个优质特色科室,医共体内建成一批就医环境好、服务能力强、综合服务水平高的社区医院,实现基层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稳步提升。(实习记者 付欣鑫)
2024年02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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