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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8部门印发《云南省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以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十条措施》包括保障物流用地需求、降低物流税费成本、拓宽物流融资渠道、规范城市配送管理、完善农村配送网络、提高口岸物流效率、破除多式联运堵点、提升物流服务能力、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培育骨干物流企业。
其中,在降低物流税费成本方面,云南省明确,要按规定落实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企业从事国际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依法依规代开增值税发票;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依法落实鼓励类行业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降低铁路货运杂费迟交金收费新标准,大力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降低铁路运输成本;持续推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认真落实经营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全面规范机场、铁路、口岸经营性收费项目。
在拓宽物流融资渠道方面,云南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对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冷链物流设施、多式联运设施、铁路专用线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保险等有关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尤其是小微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对优质物流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存货质押、仓单质押等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现代物流业的投资引导和产业结构调整作用。鼓励保险公司为物流企业获取信贷融资提供保证保险增信支持,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物流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发挥商业保险优势,支持保险公司开发物流企业综合保险产品等。
在提升物流服务能力方面,云南省将推动物流业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制造业、商贸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提升物流服务实体产业能力。统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在花卉、水果、蔬菜等主产区和区域性集散地,新建或改造升级适应市场需求的冷藏库、产地冷库、流通型冷库等冷链基础设施。围绕工业生产力布局、产业园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需求,支持物流企业为先进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及深加工、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石化等产业提供全过程专业物流服务,促进大宗商品物流降本增效。聚焦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建立覆盖社区、院校、机关、商圈的城市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构建“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引导连锁零售、电商快递等企业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在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方面,相关措施明确,将积极对接引进大型国际运输服务贸易企业在云南设立区域性总部,对开展跨国跨区域组货、集货、分拨等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且成效显著的物流企业,统筹用好用足现有资金政策给予支持。
(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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