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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云南产业强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集聚、增长引擎、创新平台、开放高地的作用,2023年1月12日,云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明确我省要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开发区全面振兴。计划到2025年,全省开发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优化、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全省开发区营业收入较2021年翻一番、超千亿元开发区数量较2021年倍增、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
《三年行动》制定了党建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主导产业提升、软硬件设施提升、创新能力提升、开放水平提升和要素保障提升等7个有针对性的行动任务。强调要优化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权责关系,创新运营模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围绕主导产业招大引强,建立合作招商、飞地招商机制,首批选择安宁、昭阳、沾益、禄丰、泸西、砚山、祥云等地7个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较好的省级开发区制定“一园一策”支持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力打造千亿级省级园区。
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适度超前建设水、电、气等基础性生产配套设施。提升配套服务水平,打造一批智慧园区和零碳低碳园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创新人才。同时,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开放平台作用。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积极吸引利用外资。支持申报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扩大对外贸易。积极开展园区结对共建。
强化土地、用能保障,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处置,优化新增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度电增加值高的工业项目用电。创新项目审批监管和投融资模式,探索开展“容缺+承诺”审批改革试点,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强化债务风险防控防范,逐步消化解决园区债务负担,严控新增债务风险。同时,实行全省开发区“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估、全年一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督导,力求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重大政策、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细。
为避免同质化竞争,各开发区主导产业以产业强省“1+7+5”系列文件为基础,国家级开发区确定2-3个主导产业,省级开发区原则上确定1个主导产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陆晓龙表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抓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统筹抓好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工作,推进政策落实落地,聚焦重点产业打造全产业链,形成“15+7+N”全方面多层次格局,充分发挥15个国家级开发区引领作用,打造7个千亿级省级重点开发区,建设一批国内一流的“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优势园区,加快形成新的聚集效应和增长动力,为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努力使园区产业发展成为支撑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记者 付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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