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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2022年,云南省财政厅全力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升级,助力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5011亿元、增长4.4%,市场主体达475.83万户、同比增长19.9%。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减负降本送去“及时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13个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社保费降缓等优惠政策,研究出台云南省小微企业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等六项地方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000亿元,其中,直接拨付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818.6亿元,规模居全国第10位,惠及3.82万户纳税人。
统筹财力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纾困发展加载“助推器”。2022年,通过调整优化各领域相关专项资金向民营中小企业倾斜,中央和省级财政直接投入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达4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76亿元、省级资金26.24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社会消费稳定恢复发展。同时,制定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政策,引导和撬动州市安排资金培育优势特色地方中小微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强化融资支持注入“强心针”。会同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云南省财税金融协同支持经济发展和产业强省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财政、货币、金融监管与产业、就业等政策执行的协同增效,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产业强省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阶段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担保费实行“零费率”,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省级财政予以补助。截至2022年底,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扶持1834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实现融资27.88亿元。
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强化简政惠企提升“软实力”。省级财政安排的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2项惠企资金纳入省级扩围参照直达资金,提升资金拨付效率,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553.27亿元,占总合同金额的比例达85%。推行会计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精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办事材料69%以上,有效压缩审批时限。推进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上线“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和会计咨询服务。(记者 谭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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