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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屠宰环节监管,强化风险监测,有效保障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云南省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显示,根据任务分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院(农业农村部指定)随机选取云南省畜禽屠宰企业进行采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2023年云南省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检测、数据汇总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州(市)采集检测样品并送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据了解,样品采集按照《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抽样操作规范》(NY/T 3227—2018)执行。原则上,州(市)内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在10家及以下的全部抽取;10—200(含)家的抽取15%,最少抽取10家;200家以上的抽取10%,最少抽取30家;年屠宰20000头(含)以下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全部监测企业的70%。州(市)内牛/羊屠宰企业数量在10家及以下的全部抽取;10—100(含)家的抽取25%,最少抽取10家;100家以上的抽取15%,最少抽取25家;年屠宰3000头(含)以下的牛屠宰企业或年屠宰30000只(含)以下的羊屠宰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全部牛或羊监测企业的70%。样品来源原则上要兼顾不同的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
根据《方案》,各州(市)在监测时间上分别于2023年5月1日、10月1日前将上、下半年检测样品及抽检单送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以前将上半年、全年监测结果汇总表和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记者 张珂)
2024年02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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