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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补贴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6月30日(补贴名额申领期满或活动期满,补贴申领即止)。省商务厅统筹财政资金3000万元,结合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对在云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并在省内落户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现金补贴,每人可补贴2000元,共15000个名额。
在补贴条件方面,补贴对象仅限符合补贴范围及标准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车不作为补贴对象;购车价格30万元以上的不予补贴,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栏金额为准。此外,补贴对象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限新能源车号牌),限新车(二手车不在补贴范围),不限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和使用性质。补贴对象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在云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以购车发票开具单位为准)并在云南省内办理车辆登记落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和车辆行驶证发证日期均应在本活动开始及之后。补贴对象每人仅限申领1辆新能源汽车补贴,按申领补贴和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未申领、审核未通过、审核通过但补贴发放前车辆所有人变更的不予补贴。
本次补贴活动期间,省级开展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有条件的州(市)、县(市、区)开展有关购车补贴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打折让利、展览展销、直播推广等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支持企业重点面向农村居民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活动期间,消费者可同时享受本活动补贴政策和其他现行各级各部门有关新能源汽车消费优惠政策。(记者 谭雅萌)
2024年02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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