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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实际,通过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资金扶持、场地供给、举办“创业周”等举措,进一步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活力,引导和支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通知》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不少于20000人。同时,建立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师资库,开展“云南省创业讲师大赛”,充分发挥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作用。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可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场地供给方面,每年全省免费提供不少于10万平方米,5000个工位场地保障高校毕业生创业,其中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不低于 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入驻省级创业孵化平台的大学生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场地租金进行优惠减免。
为更好地激发大学生创业创新热情,营造创业良好氛围,《通知》确定每年6月6日至6月12日为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周”,开展创业周活动,评选“云南大学生创业之星”、组织创业论坛、“创业先行者说”等活动。
此外,《通知》还对健全导师帮扶机制、建立项目推介机制、优化创业园区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良好的氛围环境。(记者 雷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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