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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称,2022年,我省聚焦“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的双重职能职责定位,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排查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强化环评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圆满完成COP15第二阶段会议相关工作;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取得决定性成效,国家下达我省的9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开创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6项污染物年均值及相应百分位数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优良天数比率为99.7%,排名全国前列,与上年相比提高1.1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0.5%,比2021年提高2.8个百分点;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湖泊、水库水质优良率为86.7%。九大高原湖泊中阳宗海水质类别由Ⅲ类好转为Ⅱ类;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9%,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4.1%。
城市声环境质量方面,与2021年相比,全省16个州(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各类功能区总达标率94.1%,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
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方面,云南省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42种(其中,一级保护57种、二级保护485种),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86种(其中,一级保护97种、二级保护289种),分别占全国总数的48.1%和56.27%。亚洲象、绿孔雀、滇金丝猴、怒江金丝猴、白眉长臂猿、印度野牛等65种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华盖木等212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为云南特有或主要在云南分布。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省级重要湿地31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19处。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地362处,其中,自然保护区166处,占全省自然保护地总数的45.7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8处,州(市)级自然保护区56处,县(市、区)级自然保护区51处,有效保护了全省90%的主要生态系统和主要的自然遗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为83%。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58个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保持相对稳定,未出现异常变化。
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杨永宏介绍,我省将继续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突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完善和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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