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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红波)6月28日,云南印发《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措施》提出,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增加市场化就业岗位,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引导服务乡村振兴,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加大创业扶持,实施“彩云雁归”创业计划,培育打造一批优质劳动者返乡创业园,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吸引和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办实业、带动就业,助推乡村振兴;支持返乡创业做电商,对返乡创业做电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经过评选认定,按照规定给予最高3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时,大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照规定给予见习单位1500元/人·月的省级就业见习补贴。减轻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负担,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措施》指出,将从提升招聘服务能力、加强就业指导、做好在校大学生创业孵化、推动就业服务进校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简化就业求职手续、精准开展困难帮扶、强化就业权益维护、挖掘政策性岗位资源等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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