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记者从7月28日举行的昆明市 QFLP试点工作媒体吹风会上了解到,昆明市正积极推进QFLP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体系,助推产业升级。
会上,昆明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以及昆明经开区相关负责人分别对《昆明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作出解读,并对昆明利用QFLP在外资招引、助推产业升级中的作用进行介绍。
据了解,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是以金融方式提升利用外资的有效形式,具有带动能力强、组织形式灵活、盈利模式多等优势。目前,QFLP基金已在全国多地“开花”。2022年10月,昆明市金融办牵头制定的《昆明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正式印发执行,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在自贸区昆明片区中的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开展试点工作。今年6月26日,昆明经开区已配套出台《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对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资格认定、申报条件、可开展业务以及风险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则明确了试点企业申请条件及流程,试点企业、投资者资格条件、试点企业申请提交资料及审批流程、登记注册等相关要求。按照细则,申请QFLP试点基金的基金管理企业不受注册地限制,只需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累计管理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就可以申请成为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试点基金可以投向全国各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项目。
申请试点的基金管理企业需要向昆明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递交初审材料,由管委会组织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对于符合试点要求的企业,由管委会出具试点资格文件,试点基金即可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注册完成后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事宜。基金及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备案及评审出具意见。
据介绍,QFLP试点工作将打通云南省吸引外资的一条新通道,在进一步扩大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稳住外资基本盘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也将成为云南省壮大“三大经济”的强力助推器。昆明市也将推进优势产业与QFLP相结合,运用“以投代引”的资本招商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聚焦“8+N”产业链发展升级。(记者 雷霁)
2024年02月28日 15:23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