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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民营经济保持健康较快增长
上半年,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6.9%,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1%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获悉,云南积极应对疫情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和冲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构建企业发展良好生态,加大企业纾困解难力度,推动民营经济保持健康较快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6.9%,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1%,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成立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全省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融通、政企贯通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至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7.5%,比GDP年均增速高0.5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2022年达到51.8%,首次突破“半壁江山”。2023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5.7%,比全省GDP增速高0.6个百分点。
全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主体活力。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现“秒审批、秒领取”。云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和“8+2”配套计划,深入推动市场主体倍增,梯次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截至2023年上半年,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达526.61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1%。构建了以1947户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座,80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67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高端,6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塔尖的优质企业“金字塔”体系。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云南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新增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省财政安排26.24亿元资金,2023年已下达17.62亿元,从工业、农业、服务业、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政银企保”对接机制,建立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平台,实施优质企业贴息资金补助,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便利行动,支持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制定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1022亿元,连续5年开展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工作任务。
云南省强化企业服务,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起省、州、市(县)中小企业“三级服务中心”,会同47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71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形成“三套服务体系”组成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立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组织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一起益企 益企兴滇”“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等惠企活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干部挂联企业超过9000家,累计走访企业5.8万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2.9万个。
全省各地强化要素保障,着力培育新动能。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按月下沉蹲点服务16个州市,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能、用水等要素,推动隆基、魏桥、德方纳米、宇泽等民营龙头企业落地云南,带动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突飞猛进。(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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