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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今年以来,云南省持续推进和完善医药储备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云南省2023年医药储备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1月1日,《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式施行。按照《办法》要求,云南省建立了《云南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机制》,并成立省级医药储备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作机制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沟通、议事、决策的作用。二季度,云南省开展增补省级医药储备单位的遴选工作,确定增补云南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为云南省省级医药储备单位,与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云南省省级医药储备任务。
据了解,今年,云南省省级医药储备采购资金规模从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等部门按照5000万元储备采购资金规模编制《云南省2023年省级医药储备计划》,报请云南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机制和云南省省级医药储备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向储备单位下达储备计划。截至8月底,省级医药储备单位已经按照《云南省2023年省级医药储备计划》全部储备到位,医药储备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防护物资)和消杀用品近400个品种。
同时,省工信厅积极指导州市建立医药储备管理制度,在2022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立并实施《红河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今年9月,大理白族自治州也已建立并实施《大理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新增一个州市级医药储备。(记者 胡晓蓉)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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