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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促消费活动项目的通知,组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3月起开展促消费竞赛。
本次促消费活动申报的主体为在云南省内依法登记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产业活动单位。需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近三年来无严重失信行为、无失信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主体应承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不予支持,并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024年3月—6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自行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汽车、家居等传统消费和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等新型消费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增长。
7月25日前,2024年3月—6月累计零售额同比增量达3300万元以上(含3300万元)的企业可申报支持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属地州市商务局,电子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提交。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承诺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单位)缴税证明;能够证明零售数据真实性的其他凭证资料。
对2024年3月—6月累计零售额同比增量达3300万元以上(含330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单位),根据全省排名情况择优确定支持名单,按增量的0.15%支持,不超过20万元。(缪亚平)
2024年03月12日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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