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在2023年9月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赵刚等1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关于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质询案》。针对质询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扎实做好质询整改“后半篇文章”,并在今年9月24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质询整改有关情况。一年来,全省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设施覆盖率不断提升,目前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5%。
据报告,针对质询提出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不高、建设进度迟缓”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对各地项目建设方案的指导,形成一县区一方案,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并全面梳理乡镇镇区污水治理项目,加快管网建设进度。截至2024年8月底,建成镇区污水管网8545公里,较2023年9月22日质询时新增1545公里。针对质询提出的关于治理水平仍然较低,治理率距省委、省政府目标要求还有差距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督促指导县(市、区)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并以示范带动,促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目前全省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5%,较“十三五”末增长35个百分点,已完成年度目标;较去年质询时设施覆盖率增加18个百分点,覆盖乡镇数量增加197个。全省1166个乡镇、858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建成874座污水处理设施。全省治理率明显提升,截至2024年8月底,全省7028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53%。20个试点县已完成 387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记者 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