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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保持较高经济增速
2023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12250.1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5630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18元
分别是2015年的2.21倍、2.35倍和1.98倍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民族自治地方通航运营机场11个
6个民族自治州通高铁或动车
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全部通高等级公路
8个民族自治州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96.15%
增进民生福祉
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61%
8个民族自治州实现三甲医院全覆盖
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七十五载沧桑巨变,云岭大地气象万千,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绚丽绽放。
“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1951年1月,云南普洱专区3000多名各族人民在宁洱立碑盟誓。
70多年来,这段民族团结誓言深深镌刻在云岭红土地,激励着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迈出新步伐,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谱写了一曲曲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赞歌,描绘了一幅幅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画卷。
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贫穷落后到整族脱贫、全面小康,实现两次“一步跨千年”,再到如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阔步走向中国式现代化……这是云南省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也是云南省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迈向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生动缩影。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多年来,云南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坚决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政策、项目、资金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深入实施兴边富民、乡村振兴“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等工程,创新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持续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截至2023年底,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通航运营机场达11个,6个民族自治州通高铁或动车,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00%通硬化路、通邮、通4G或5G网络、通宽带网,8个民族自治州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96.15%。
云南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等“三年行动”,创新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等品牌工程,持续扶持并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有形有感有效推动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牢记嘱托,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云南省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结出累累硕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13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前列。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云岭大地竞相开放。(记者 李正雄)
2024年09月27日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