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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0日上午,从迪庆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面对各种复杂的矛盾困难,全州检察机关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狠抓案件办理,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全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81件,占比72.3%,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8件,占比16%,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案件12件,占比10.7%,英烈保护领域1件,占比0.08%。全州公益诉讼案件数量逐年稳步上升,案件类型逐渐多元化,实现了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全覆盖。通过努力,使一批时间跨度较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共利益保护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由于工作成效明显,被省检察院批准为可以自行审批案件的三个州市之一。
据介绍,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继省“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云南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法治云南建设的又一举措。
2017年7月至今,迪庆州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按照最高检和省院、州委的部署, 通过积极依靠州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全面落实“全院一盘棋、上下一盘棋”的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能力素质和司法水平,狠抓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案件办理,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茂文)
2024年03月11日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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