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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学《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新闻发布会
为及时学习贯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9月28日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10月10日上午,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学《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州人大、州政协、州委政法委、州森林公安局等9个部门及新闻媒体参加。
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检察公益诉讼,会前邀请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由州检察院组织拍摄的宣传短片《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会上,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迅介绍了《决定》的目的、意义,以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起源、职能和范围,从三个方面总结了2018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是以热带雨林保护为重点,开展“守护雨林方舟”专项行动。针对少数人员法治观念淡薄,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损害生物多样性等问题,在开展“守护雨林方舟”保护雨林资源专项公益诉讼行动中,加强组织领导,派出人员到易武、勐龙、布朗山等地的12个村小组、600余人进行了法律宣传。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9件。对395宗、3700余亩涉案土地实地调查取证,立案1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3份。
二是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着眼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主动联合相关部门保护红梅花雀等珍贵濒危物种,形成守护合力。与州林草等部门签署协作配合等意见,挂牌设立了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的衔接,督促行政机关追回国家经济损失赔偿款59.5万元。联合开展“以初心砺前行,守卫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活动,建立生物多样性共建试验基地,组织21名侵害人及80余名干部对被非法破坏的114亩水源林地补种2000余株树苗,点播树种30余公斤,多形式恢复生物多样性。
三是以舌尖上的安全和国有财产保护为切入点,做实做好公益诉讼。为使公益诉讼成为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新生力量,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对网络平台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整治网络餐饮行业278家。认真做好国有财产保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追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371.31万元,行政机关借机收回欠缴款1.582亿元,达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就全州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好落实好宣传好《决定》,切实承担起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新的历史使命,张迅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州委、州人大报告学习贯彻《决定》的情况,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二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围绕《决定》要求,健全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推进,凝聚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三是要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密切关注民生热点领域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四是要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坚持全州“一盘棋”、上下“一体化”,加强内部资源整合,不断提高线索分析、研判能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给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实务实训活动,不断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庭审应对能力,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决定》。
会上,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主任李瑜通报了有关案例。
在提问环节中,就记者提出如何贯彻《决定》、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雨林方舟”专项公益诉讼行动的出发点是什么等问题,李瑜主任分别一一进行了回答。
全州两级检察院相关人员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杨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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