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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上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迪庆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发布会在香格里拉举行。
会上,迪庆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苗有发做主题发布,迪庆州民族宗教委相关负责人就该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过程中的亮点工作,目前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中采取的具体措施,从哪些方面来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面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主题发言人通报,迪庆是多民族交融共居、多文化交相辉映的藏族自治州,地处滇川藏三省区交汇处,历史上是滇藏茶马古道的必经地和重要的文化交汇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底蕴浓厚,形成了26个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迪庆各民族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生动实践。
进入新时代,迪庆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作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积极谋划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雪域高原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丽篇章,奏响雪域高原民族团结进步时代强音。
回顾迪庆各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离不开以下六个始终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使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更加坚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对迪庆工作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在迪庆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使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迪庆发展进步的主心骨,让党的旗帜在雪域高原高高飘扬。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立州之本的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植于各族群众心中。
二是始终坚持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坚持依法治藏,把全面贯彻执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迪庆州《自治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点来抓,不断完善民族工作法规体系,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引导宗教特别是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参与反分裂斗争,努力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法有序、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
三是始终坚持各民族携手迈进全面小康理想信念,不断筑牢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重大战略相融合、相促进。
“十三五”期间,迪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2%,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涉藏州和全省州市中稳居前列。如期打赢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从7.4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动态清零,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增强。
四是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夯实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时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全州开展“一日一播报”“一日一说法”“一周一访谈”,大力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交融互鉴,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等新时代感恩教育,特别重视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气神。
五是始终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不断筑牢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主线,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动员全社会、各行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创机制,与毗邻涉藏州县开展创建协作、建立联盟机制。
2017年以来,全州获命名2个国家级、83个省级、10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影响力、吸引力显著提升,形成“人人创建、处处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是始终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筑牢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基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措施,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以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为重点,积极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努力使各民族同胞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通过不懈努力,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2018年11月,全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今年1月,国家民委正式命名迪庆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又为迪庆州提出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的新发展定位。
(和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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